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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专业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通信工程研究、咨询设计、系统集成与研发、通信工程建设、产品生产、企业运营维护、技术管理、技术支撑服务、业务管理及相关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通信专业科研及产品开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省级以上科研攻关项目或课题,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

2.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本行业难度较高、较复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2项以上,得到相关部门认可,成果推广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3.  掌握通信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参加过大型企业、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

(二)从事通信专业工程咨询、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市级以上重点通信工程项目咨询、设计工作 2项以上,并圆满完成任务。

2.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制定本区域、本行业、本企业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或通信网络的革新设计方案,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并被采纳。

3.  对通信专业咨询、设计等工作有突出创新表现,在重点工程保障、信息化建设以及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成果推广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从事通信建设、施工管理、网络运维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通信专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施工管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维护规程等文件的制订、实施,并经实践证明效果良好。

2.  具备解决通信网络建设、设备维护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或重大网络故障的技术能力,能有效组织应急处理各种紧急故障,保障网络安全、畅通(附近三年具有代表性的故障处理报告和工单)。

3.  在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中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成果突出,在网络设计、网络优化、网络组织监控、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从事通信产品运营、市场营销技术支持等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市级以上企业通信业务的市场开发策略与方案、业务管理办法、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等文件制订、实施,经实践证明效果良好。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市级以上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论证、详细设计,组织编写专题报告2次以上,为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决策性建议,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取得良好市场效果。

3.熟练运用网络终端系统及网络管理支撑系统,为通信业务的科研开发、业务设计提供技术支持,在企业生产经营、技术、质量管理或新产品研发与推广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显著作用。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优质通信工程奖等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通信科技奖、河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等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限前三名)。

(二)取得与工作相关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并转化为商品,经成果推广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通信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研究、咨询、设计、产品生产的完成者(限前三名),成果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或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编制国家、行业或省级企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维护规程,且经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

(四)在通信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排除重大技术故障,使整体项目成功通过验收,或保障网络安全、畅通,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创新发展使之与国家设备、原材料配套,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得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负责完成省(部)列为优秀产品开发或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项以上,或被市(厅)列为优秀产品开发或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审定,成果推广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l部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等)3篇以上。

(六)基层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大型工程项目 1 项或中型工程项目 2 项,或者参与完成大型工程项目 2 项以上或中型工程项目 3 项以上,其项目通过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附验收材料)或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解决重要技术难题及故障,获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推广。

(七)基层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培训讲师能力并录制相应视频课件,被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及推广。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 2 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三)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2项或中型工程3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填补省内技术领域空白。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独立撰写 10 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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