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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邮政行业中从事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领域工作的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快递设备工程专业:熟悉快递各类通用设施设备,掌握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熟悉快递主要专用设备的开发程序、设计规程、制造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具备独立承担一般性设施、设备研制或课题的科研、设计工作的能力。 (二)快递网路工程专业:熟悉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区域和全国陆运及航空集散中心运行,掌握快递网路建设、组织、优化等工作,熟悉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备独立完成一般网路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科研、设计或建设工作的能力。 (三)快递信息工程专业:熟悉主要快递信息系统功能和运行,掌握计算机网路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熟悉快递末端服务、分拨处理、指挥调度等环节的信息系统研发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要求和规范。具备独立完成一般快递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科研、设计或建设工作的能力。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奖励),或获得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或相当奖励)1 项以上。 (二)完成区域性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 1 项以上,并通过审查或验收。 (三)完成有一般技术难度的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技术项目或技改项目 1 项以上,通过验收后推广实施,取得一定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建议 1 项,被市(厅)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五)作为主要撰写人,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或编写本专业市(厅)级主管部门委托制定或修改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规章等 1 项以上。 (六)作为主要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似专业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2 篇以上。 (七)独立或作为主要撰稿人,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报告 2 篇,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八)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人,组织或参与县(市区)级以上与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培训 1 批及以上。 (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自主研发的专利和自主认定的项目、工作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完成 1 项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