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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人工智能、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智能制造、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专业的智能化新技术、智能化新产品、智能制造、智能服务、智能赋能技术、物联网系统研究开发和实验研究、科技和生产管理、智能化系统集成及运维,重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改造等及其相关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参与智能制造领域重点工程项目 1 项以上,具备解决项目智能制造新技术、新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发能力,或参与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工作,能够完成技术工作任务。 (二)参与编制智能制造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技术改造方案、资金申请报告。 (三)参与智能制造课题研究,或承担和组织实施智能制造产品的质量管理及技术检测。 (四)参与完成本企业智能制造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实验研究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五)参与科研或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以完成有关技术情报资料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的报告,对项目的实施具有指导作用。 (六)可以独立完成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制定并实施。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1 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含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物联网工程等项目技术改造、规划、技术方案、工程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规划、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等技术工作 1 项以上,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参与完成的智能制造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 项以上,并通过验收,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附科技评价或验收材料)。 (四)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发明人,获本专业Ⅱ类知识产权 1 项以上并得到转化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以专利证书、应用单位转化效益证明为准)。 (五)参加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颁布实施(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或参加本专业团体标准或本单位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前 6 名),并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六)参与 1 项以上科研或工程项目的实施,完成有关技术情报资料搜集、整理、汇编,对项目的实施具有较大作用。 (七)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限前五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 部(独立撰写 2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或有 2 篇以上论文、技术研究报告在国内专业学术会议上公开交流(附证明材料);或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 篇以上,研究成果明确,创新性较强,并得到认可和采用。 (八)基层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企业 2 项以上智能化新装备、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与转化,或参与 2 项本本专业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九)基层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中型 2 项以上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国内招投标方案制定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