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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设计、设计管理、设计支持以及与其相关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作为主要参编人员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工业设计项目或课题的研究 1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编人员完成市(厅)级重点工业设计项目、课题研究 2 项。 (二)作为主持或设计骨干,研发设计经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的新品牌、新产品 5 项以上。 (三)作为负责人管理企业工业设计部门或工业设计项目 3 年以上,部门或项目设计产品年销售额达 1000 万元以上。 (四)担任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机构)的工业设计负责人或首席设计师 3 年以上,并在任职期内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主持解决工业设计相关关键性问题 1 项,取得重大突破,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得到省级工业设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认可。 (六)参加国家级工业设计专业展览、竞赛、评选等获奖 1 项以上,或省(部)级工业设计专业展览、竞赛、评选等获奖 2 项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5 名)获国内外重大工业设计专业奖项 2 项以上(产品已投产,以奖励证书、销售合同为准)。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内外重大工业设计专业概念设计奖项 6 项以上。 (三)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工业设计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 1 项以上,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3 项以上,或者外观专利(含版权)10 项以上。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的 2 项以上工业设计项目通过省级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评审。 (五)获得市场认可,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 工业设计作品 3 件以上得到应用推广,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工业设计作品投放市场 5 件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专著 1 部(独著、合著,本人撰写6 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2 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 (七)基层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前 5 名)获国家或我省工业设计专业奖项 3 项以上(产品已投产,以奖励证书、销售合同为准)。 (八)基层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前 5 名)负责的 3 项以上工业设计项目通过市级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评审。 (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负责人经营工业设计企业 3 年以上,带领有 1 2 名以上专职设计人员的设计开发团队,企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达 300 万元以上。 (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负责人管理企业工业设计部门或工业设计项目 3 年以上,部门或项目设计产品年销售额达 1000 万元以上。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 2 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内外重大工业设计专业奖项 4 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 担任大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主持解决 2 项以上工业设计相关关键性问题,取得重大突破,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得到省级工业设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认可,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2. 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 部(独立撰写 10 万字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论文 2 篇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