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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设计、设计管理、设计支持等及其相关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参与 1 项以上省级以上重点工业设计项目或课题的研究,或者参与编写省级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1 项以上。 (二)作为主持或设计骨干,研发设计经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的新品牌、新产品 3 项以上。 (三)作为负责人经营工业设计企业 3 年以上,企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达 150万元以上。 (四)担任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的工业设计负责人或首席设计师 3 年以上,并在任职期内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主持解决工业设计相关关键性问题,取得重大突破,得到市级工业设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认可。 (六)参加市(厅)级以上工业设计专业展览、竞赛、评选获奖 1 项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5 名)获国内外重要工业设计专业奖项 1 项以上(产品已投产,以奖励证书、销售合同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内外重要工业设计专业概念设计奖项 3 项以上。 (二)获得与工业设计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 1 项以上,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3 项以上,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含版权)6 项以上。 (三)参与完成 2 项以上工业设计项目通过省级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评审。 (四)解决工业设计应用问题,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在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提升附加值等方面成效明显。 (五)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本人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技术报告(含项目报告、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科学实验报告、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技术开发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等)1 篇以上,经市(厅)专业评委会评议认可,数据可靠齐全,一定的实用价值。 (六)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科技学术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与本人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工业设计论文,或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工业设计专著或译著(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七)基层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3项以上工业设计项目通过市级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评审。 (八)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负责人管理企业工业设计部门或工业设计项目 2 年以上,部门或项目设计产品年销售额达 300 万元以上。 (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业务骨干,参与企业工业设计部门或工业设计项目 3 年以上,参与项目设计产品年销售额达 600 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