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2.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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